我国的勘察专业体制源苏联模式,勘察、 设计、 施工严重脱节,专业分工过细,加上行业分割和地方分害,使不同系统单位的活动范围越来越窄,空间越来越少,导致技术经济的落后。 野外记录越来越差,规定的取土器基本不用,国家的收费标准难以实施,市场上按钻探米综合计价盛行,技术含量高的岩土测试、分析评价处于从属地位等司空见惯的问题值得深思。 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改变岩土工程师在勘察单位的利益与钻探捆绑的现状。将知识密彻型与劳务型彻底分离,给注册岩土工程师一个独立自由舞台,完成 “从集体负责、 规范负责”到 “岩土工程师负责” 的转变。这需要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相应的制度(注册、 执业、 保险、 咨询)支撑,需要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分离、 试验室认证与相关资质配套的支持,深圳水文地质勘察,需要岩土工程师自身修养的提高。
工程地质勘察是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建筑材料等。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地质勘测主要分为两个方向:一是能源方向,一是工程方向。 在能源方向,地质勘测主要是进行野外地质构造的观察、描述和记录,最后做初步分析,得出野外地质现象的主要产状、形式、类型,进而在对矿产普查中发现有工业意义的矿床,为查明矿产的质和量,以及开采利用的技术条件,水文地质勘察设计,提供矿山建设设计所需要的矿产储量和地质资料,等等。 在工程方向,地质勘测主要是通过各种手段、方法对工程地质进行勘查、探测,水文地质勘察报价,确定合适的持力层,根据持力层的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类型,计算基础参数的调查研究活动。包括:对新建道路路线工程地质勘查、路基路面地质勘察、桥涵工程地质勘察、隧道工程地质探查、**路基筑路材料工程地质勘察等等。 此外,地质勘测还在水文、气象等范围内有广阔的应用。